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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超标准收费 彭山二中校长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7:1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婷) 记者昨(15)日从省纠风办获悉,因在高中2008级新生报名过程中超标准收取4名学生择校费共计7400元,彭山二中校长毛太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5年7月初,彭山二中超标准收取学生择校费的问题被省内媒体披露,引起眉山市及彭山县监察局高度重视,眉山市、彭山县教育局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彭山二中违规情况属实。按照高中“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生中考成绩在B以上为计划内招生,其中,对成绩为A类的学生不收取择校费;计划内招生的其他学生收费标准,该县有关部门确定为高中每生每期择校费1000元。2005年6月底,彭山二中准备2008级高一新生的报名工作,考虑到可能有个别计划外的学生及家长会强烈要求进校读书,经校务会研究,对这部分学生收取高中3年择校费8000元-9000元。7月3日至5日高一新生集中报名期间,有5名计划外学生到二中咨询该校招生报名政策后,表示愿意交费上学。彭山二中向其中4名超出标准收费共计7400元。

  彭山县监察局认为,在这起违规收取择校费事件中,彭山二中校长毛太成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同意县教育局给予毛太成行政记过处分。目前,彭山二中多收取的择校费已经以公告形式退还学生家长。彭山县教育局对彭山二中违规收费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

  针对此事的发生,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正值学校招生和新生报名期间,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高中不得超“三限”录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按“一费制”标准收费,对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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