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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饮料为何差“一口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7:5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司徒任远)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碳酸型饮料比较试验结果,其中6种产品二氧化碳含量不达标。一些碳酸型饮料大牌企业昨日对记者说,碳酸型饮料保质期为12个月,但为保证含气量,在出厂后6到9个月厂家会收回产品,但这一措施没有得到落实。

  上海正广和汽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工卿告诉记者,在文峰超市被抽查的600ML批号为040724的正广和盐汽水含气量确实低于国家标准。这批盐汽水是去年7月24日生产的,因PET瓶
规格较小,慢性漏气相对较快,这才导致了含气容量不足。除生产过程中可能因瓶盖未拧紧因素外,运输、储存过程中也可能因撞击或储存环境温度高、湿度大、气压低等原因造成缓释漏气。

  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厂总经理陆正清表示,该厂被曝光的酸梅汽水是去年5月生产的,因乐购在桃浦新建的仓库大量吃进,造成库存积压。我们曾提醒是否货已进得太多,但乐购仓库管理人员表示,乐购门店多,销得快。半年后,乐购提出要退货,包括价值3.8万元的盐汽水,酸梅汽水等。为此,今年双方不再签约。市消保委在乐购肇家浜路门店抽查的产品已达12个月保质期临界点,碳酸型饮料慢性漏气很难避免。

  据了解,碳酸型饮料12个月的保质期是业内约定俗成的标准,并无国家强制性标准;一般厂家在出厂后6个月到9个月会收回产品,以保证二氧化碳含气量不跑漏,但这需要销售单位通力配合。(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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