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此事没有私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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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在南县县城找到了举报者周利民。现年50岁的周利民是南县政协常委。1972年入伍,1975年入党,1987年分配到南县交警大队,1990年担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2000年开始担任教导员。 在举报彭兴一事半个月后的6月9日,周不再担任教导员职务,但享受正科级侦查员待遇。教导员一职由原南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国文担任。
周利民对记者说;“我已有30年党龄了,我举报此事没有私意,只有一个信念:对组织负责。” 记者 袁明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