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高招中招录取1:1投档省中招办公布各类学校录取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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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7月15日讯(记者姚莉莉)海中等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如何录取?择校生何时招生?省中招办今天公布了各类学校的招生办法。 据介绍,省、市县中招办对所有批次的招生一律按1:1比例投档,提前批和第一批被录取的考生(即民族生和面向全省招生的重点高中和省一级学校),招生学校不得退档。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和师范类专业录取后,要及时公告录取结果。确实需要择校的考
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民族班学生、校内生(含海南中学向海南实验中学招收的学生)、市县指标生、特长潜能生。 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给各市县(单位)的指标,由市县(单位)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指标数,分别提出最低出档分数线,由省中招办统一投档。 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含省一级学校”)由市县(单位)中招办统一投档。 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在第一、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择校生的录取,由省中招办根据对学校限定的分数投档,学校择优确定拟录名单。 中、高等师范学校、高职院校、中专、技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职业学校由省中招办统一划定出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市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由各市县(单位)在最低出档控制分数线内,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招生学校。 作者:姚莉莉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