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警大队违规办驾证(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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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9 潇湘晨报 | |||||||||||||
今年5月25日,益阳市纪委副书记袁国钧接待了一名“不速之客”。来人一见袁国钧就神情激动地提交了一份举报材料。举报者名叫周利民,是益阳南县交警大队的教导员。而被举报者则是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兴。举报材料称:今年3—5月,彭兴指使本大队车管股股长江某,违规买卖摩托车驾驶证1300余本。 事关重大!袁国钧马上找来正在益阳参加干训班的南县公安局政委彭明辉,责成他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为加大办案力度,南县纪委、监察局也同时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彭明辉赶回南县,连夜找到彭兴,彭兴承认了买卖摩托车驾驶证的事实。 益阳汇钱南县发证 现年42岁的彭兴,2004年11月出任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一职。一位人称“二哥”的益阳人,在益阳市开了一个摩托车店。“二哥”负责在长沙、株洲、益阳等地介绍办证人员、收集资料等,彭兴、江某所在的南县交警大队则负责发放摩托车驾驶证。只要“二哥”等人将照片、资料输送过来,江某就指挥车管股人员加班制作。成交后,钱一般从益阳转账过来。每一张驾驶证的费用只收二哥300元,远低于南县物价部门核定的500元。 据南县纪委调查,从今年3-5月,南县交警大队办理“二哥”经手的摩托车驾驶证1259本,收取办证费379800元。但举报者周利民称,实际办证数应该超过1500本,因为在彭明辉找彭兴谈话的5月27日,车管股又有7万多元到账,应该是在查实的基础上,又办理了200多本。当记者就此数字向益阳市纪委一负责人求证时,该负责人称,具体数字正在重新核实。 两责任人受到处分 今年6月28日,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江某记过处分,而对于彭兴,南监审(2005)22号上这么写着:“彭在任职期间,工作失职,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案发后,彭认错态度好,决定给予彭兴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办证收取的379800元予以收缴,上交县财政。” 非法办证隐患重重 按照公安部有关法规,交警部门严禁异地办证。显而易见,彭兴等人是不能为南县以外的居民办理驾驶证的。但调查表明,这批驾驶证持有人大部分为长沙、株洲和益阳其他区、县的居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该体检合格,经理论考试、桩考、路考后,才能发给相应类别的驾驶证,而南县物价部门核准,摩托车驾驶证办证费为500元,彭兴等人此次每证收费300元,可以说违反了诸多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已发驾驶证的1000多人,身体状况如何?是否能够安全驾驶?这些情况发证部门也都一无所知,这样势必留下诸多隐患,甚至成为“马路杀手”。事后,虽然南县交警大队的驾驶证审批权被益阳市交警支队收回,但南县交警大队个别领导这种轻率的违规操作,给社会留下了“后遗症”。 本报记者 袁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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