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马汉庆在新疆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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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52 每日新报 | |||||||||
12年间先后杀害 7人 据《北京晨报》报道 12年间先后致 7人亡、5人重伤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因抢劫罪,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财产。同时赔偿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坎拜沙·阿不都热西提、艾力·谢力甫各项经济损分别为231342.12元和115668.72元。 7月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马汉庆宣布一审判决,马
马汉庆,武汉人,曾化名吴厚宜、刘志强。他先后在武汉、乌鲁木齐多次作案。共致 7人死亡、 5人重伤。去年11月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对马汉庆的悬赏通缉令,11日,马汉庆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抓获。此前,他用化名在三亚结婚,并育有一女。 当听到死刑判决的时候,马汉庆表现得很平静,这个结果也许是他早已料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