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引发经济损失近477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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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0:32 黑龙江日报 |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经商民政部初步统计显示,截至14日,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7128.2千公顷,成灾3226.44千公顷,受灾人口9021.34万人,死亡764人,失踪191人,倒塌房屋70.2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76.5亿元。其中广西、福建、湖南、广东、江西、四川、重庆、黑龙江、安徽、河南等地受灾较重。
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表示,今年洪涝灾害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洪涝灾害重于1992年以来的同期平均水平。6月中旬以前,由于我国强对流天气频繁,局部短时、大强度暴雨频发,致使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灾害。6月中下旬,珠江、闽江发生了大洪水,其中西江中下游发生了超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洪涝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表明,今年的洪涝灾害重于常年。 二是因洪涝灾害死亡人数大大低于多年同期平均水平。据初步统计,广西、广东、福建、河南、安徽五省区共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群众156万多人,在转移过程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三是山洪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当前因灾死亡764人,其中因山洪冲淹死亡46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0.6%%,因滑坡、泥石流灾害死亡20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6.83%。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灾害非常突出。 四是山丘区灾害损失严重,恢复难度大。目前受灾较重的省份有广西、福建、湖南、广东、江西、四川、重庆、黑龙江、安徽、河南等,上述10省共有620多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80%%以上。 五是水毁工程严重。2005年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476.5亿元,其中水利工程损失80.3亿元,占17%%,中小河流堤防、中小水库等工程水毁严重。由于受灾多在山丘区,地方财政困难,灾后防洪、水利工程水毁修复任务很重,给防御可能再次发生的洪水带来难度。 当前,我国正处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大范围、高强度的降雨随时可能发生,局部地区的强降雨更难以避免,洪涝灾害可能进一步加重。国家防总要求各地密切监视天气的变化,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预测预报和科学调度,进一步完善防洪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补充防汛物资,确保大江大河防洪安全。尤其要加强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台风灾害的防御工作,及时转移受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