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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增加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 弥补因灾造成的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2:04 桂龙新闻网

  7月15日,我区召开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区抗洪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大灾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的措施,争取用增加转移就业收入来弥补因灾而造成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收入损失,促进我区农民全面增收目标的实现。

  今年,自治区政府把实施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来抓。截至6月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44.3万人,完成2005年自治区政府下达
任务57万的77.7%。此外,上半年向福建、浙江、上海等地转移就业新增近2万人,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巩固和扩大对广东输出的基础上,呈现逐步向东部沿海地区拓展的态势。

  针对6月份我区出现持续性暴雨天气,导致全区69个县(市、区)、771.6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惨重的情况,会议提出,要加大受灾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输出,以保证农民的收入不会因为受灾而减少。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把对农村劳动力的使用列入当地灾后重建和发展经济的总体计划,根据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用工需要,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引导灾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为了确保今年农民增收目标计划的实现,不论是否受灾,各市、县(市)都要确保今年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并相应有所突破;7-9月份将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灾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与劳务合作省、市的联系,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要将转移就业与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紧紧依靠当地特色经济的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有关部门在灾后振兴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工作中,将把增加企业就业岗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虑。鼓励和支持外出人员带资返乡创业,以此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为其提高收入创造条件。

  来源:

  广西日报 责编:梁凯昌 作者:牙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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