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现安全问题首要追究法人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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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2:3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五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企业安全生产高层论坛”上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性命攸关。搞好安全生产,稳定安全形势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与支持。但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缺失的现状,李毅中说,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主体地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由安全与生产的基本特征、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所决定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要正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政府安全监管主体的关系。政府监管不能越位,企业责任主体不能缺位。 李毅中着重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出事,首先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他要求,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第一责任人,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牢牢抓住几个关键环节:制定安全生产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威胁治理的投入;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手段,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险救灾等。 作者:俞岚 (来源: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