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相关政策可借支缴纳养老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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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3:33 新华网青海频道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16日电 7月15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原国有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可借支缴纳养老保险费。 据悉,原国有企业已经参加养老保险,但距离退休年龄还差3年以内(男年满52周岁以上,女年满47周岁以上)的,并且已经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次性安置人员,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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