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罪不容赦 三罪犯昨商洛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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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4: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申震)昨日,随着一声声枪响,故意杀人犯刘建锋、杨家银,故意杀人强奸犯殷书华,分别在商州区、山阳县被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犯刘建锋,男,34岁,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中心村人。刘建锋的弟弟刘建强怀疑妻子屈小青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于2004年7月13日杀妻后自杀。2004年9月21日下午,刘建锋与屈小青的妹妹屈小静、屈母王芳珍协商刘建强夫妇后事时发生争执,便抽出事
罪犯杨家银,男,30岁,山阳中村镇黄家村人。2004年6月13日,杨家银怀疑本村杨有智家的耕牛吃了他家庄稼,找杨有智论理时遭否认,他限杨有智三天之内必须承认,否则予以报复。17日,他见对方未承认,遂携带短剑和绳索前往寻衅,厮打中他抽出短剑向杨有智腹部和右臂猛刺致其死亡。 罪犯殷书华,男,48岁,商南县白浪镇白浪村人。殷书华和妻子梁凤云感情不和,梁便带孩子长期外出不归,殷怀疑是邻居陈淑芬挑拨所致,对陈怀恨在心。2004年6月24日晚,殷书华进入陈淑芬卧室,用打气筒猛击陈头部,将其打倒在地实施奸淫后扼颈致其死亡。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以上三名罪犯死刑后,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