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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 领养老金须逐年认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为及时掌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防范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广州市退管办最近下发了《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的操作办法》。

  《办法》规定,参加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已纳入社区管理、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是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各区、县级市退管服务机构,应向各自
所管辖的已纳入社区管理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在规定认证截止日期前60日,以信函形式向养老金领取人发出认证通知。退休人员在收到后,携带相关文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并将协助认证表格于4月1日—6月30日期间寄回到本人退休管理服务关系所在区退管办。

  在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年老体弱或患病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经申请后退管服务机构将在10天内派人上门办理。

  《办法》明确,对在广州市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没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生存证明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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