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招生须公示 二批院校将开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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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昨天发出《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严禁招生学校降低投档要求指名录取考生。《补充规定》强调,在本科录取阶段,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尤其不得降低投档要求,指名录取考生。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专科阶段录取工作按照往年政策规定执行。去年广东规定,高职(专科)预留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计划总数的1%。任何单位和
中考录取专题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