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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审议烟花禁放新条例 燃放时间地点可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1: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陈峰)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本月19日召开,备受市民关注的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草案将在会议首日进行初审。市民如果对此感兴趣,可以报名旁听会议,亲眼见证这一草案的审议过程。

  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原法规相比,将于下周审议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做出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修改。首先是放宽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
间和地点的限制。

  另外,草案首次提出对销售烟花爆竹实行专营。草案还增加了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保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市民如果对此感兴趣,从今天起可以报名旁听会议。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除了初审“禁改限”草案之外,市民可以旁听的内容还有:听取并审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市政府关于“2008”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本市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

  燃放时间

  原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草案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以及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地点

  原法规规定:城八区为禁放区。

  草案规定:五环路以内为限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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