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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首份反洗钱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1:41 燕赵都市报

  7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我国第一份《反洗钱报告》,报告公布了2004年央行第一次全国反洗钱检查活动成果:破获案件50起,涉案金额5.7亿元人民币,4.47亿美元。报告透露,反洗钱法已列入了十届人大立法规划,草案将于今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80家商业银行被处罚

  2004年4月至8月,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组织开展了履行反洗钱职能以后的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检查活动。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客户尽职调查、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本外币可疑交易报告等。

  检查过程中,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对80家商业银行进行了处罚,其中,对49家商业银行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总金额173.1万元,对31家商业银行进行了警告处罚。另外,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人民银行分支行也对违规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报告显示,2004年,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洗钱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洗钱及其相关案件50起,涉案金额5.7亿元人民币,4.47亿美元。

  反洗钱法草案将审议

  报告称,反洗钱法被列入了十届人大立法规划。按照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计划,反洗钱法草案将于2005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反洗钱法起草领导小组正在对立法起草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我国反洗钱法将反映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实需要,解决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急迫问题,同时满足国际反洗钱领域通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着手制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部门规章。2004年,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和保监会就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开展了联合调研。去年底,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成立了反洗钱规章制定工作小组,启动了对证券和保险行业反洗钱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

  报告称,1988年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不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包括不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因此国务院法制部门已将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列入工作计划。

  阻击行动:

  反洗钱渐趋制度化

  7月12日央行发布的《反洗钱报告》称,央行于2004年4月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收集、分析和提供反洗钱情报并进行国际反洗钱情报交流。截至2004年年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向反洗钱局移交经分析筛选、初步判定为可疑的交易报告150份。目前公安部正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反洗钱合作规定,以推动中国反洗钱工作制度化。

  反洗钱专门机构发挥作用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人民币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和外汇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对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监测分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监测分析主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

  2004年8月16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正式开始接收、分析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随后,央行向金融机构印发了《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要求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等18家金融机构根据数据标准开发数据生成工具。

  截至去年12月31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本外币数据3217227笔、可疑交易报告10740份。2004年9月初步实现了本外币交易数据的统一监测分析。

  通过分析筛选,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判定可疑的报告移交给反洗钱局。经反洗钱局调查,对一般性违规行为,由反洗钱局视情况进行处理;对确实涉嫌犯罪的案件,由反洗钱局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向反洗钱局移交经分析筛选、初步判定为可疑的交易报告150份。

  大额外汇跨境交易受关注

  2004年1月-12月全国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共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31.62万笔,交易金额累计11981.66亿美元,平均每月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35.97万笔、998.47亿美元。

  2004年,各银行报告的企业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中,流入金额共计2861.91亿美元,流出金额共计3056.68亿美元,净流出额为194.77亿美元。其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省、新加坡(按交易金额多少排序)是企业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的主要来源和流向国家和地区。

  个人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中,流入金额共计39.56亿美元,流出金额共计9.64亿美元,净流入额为29.92亿美元。其中,美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省、日本和韩国(按交易金额多少排序)是个人大额外汇资金跨境交易的主要来源和流向国家和地区。

  从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境内交易的金额分析,2004年,企业大额外汇资金交易主要集中在广东、上海、北京、江苏、福建;个人大额外汇资金交易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福建、北京。

  多部门联手打击地下钱庄

  报告显示,中国的洗钱活动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资金存储及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地下钱庄通过从事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等各种非法活动,协助不法分子将资金转移出境,日益成为贪污、逃税、走私、偷渡等各种犯罪活动的伴生物。

  2004年初,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四大典型洗钱案件

  海南九家企业洗钱案

  2004年3月-4月,央行反洗钱局连续收到7份可疑交易报告,涉及海南省定安县顺兴废品收购站、国泰废品收购站等9家企业在短期内大量支取现金,交易行为可疑。反洗钱局经过分析认为,这9家企业的资金流动具有明显的“结构性”洗钱特征,交易金额与其经营规模极不相符,存在重大洗钱嫌疑。4月,反洗钱局向公安部通报有关情况,并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督办调查。

  8月19日,海南省公安厅会同当地国税局派出工作组,对涉嫌的9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初步证实这9家企业生产成本严重不实、财务核算混乱、账实不符、赔本销售,资金往来极不正常,涉嫌与广东等省的一些外贸企业合谋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经查,上述9家企业共涉嫌虚开发票金额29354万元、税额3055万元,骗取出口退税近3000万元。

  海南九家企业洗钱案是自反洗钱局成立以来,通过对接收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进行分析获得线索,移交公安部侦破的首例洗钱案件。

  浙江“8·27”赌资洗钱案

  2003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对收集到的居民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数据进行筛选和分析,发现8位居民的交易存在疑点。于是将上述8人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加以密切跟踪和分析,并与当地公安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发现:上述当事人的外汇交易中存在大量利用银行通存通兑系统实现异地外汇资金划拨的现象,且外汇交易量呈快速放大的趋势,其中最大的交易量至7月底累计达到了1688万美元。由此认定,此8人均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交易。

  经过4个月的侦查,公安部门在金融机构反洗钱部门的配合下获取了确凿证据。2003年12月19日专案组果断出击,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港币467.30万元。

  经审讯证实,“8·27”专案是一起澳门赌资洗钱案:即澳门的赌场放贷公司在向大陆赌客放贷后,直接派人来大陆收回赌债;收债之后,为便于将赌资携带出境,再就地将收回的人民币资金通过大陆的外汇黑市兑换成大面额港币,并经由珠海等口岸出境后流向澳门。

  “8·27”专案中已查实的4笔非法交易的人民币均是大陆赌客在澳门所欠的4笔赌债。截至2004年7月,涉案人员中有1人被正式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4人被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款505万元人民币。该案件是我国利用外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破获的一起重大跨境洗钱案件,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外汇管理系统对单个自然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广州汪照洗钱犯罪案

  汪照,男,1963年8月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住广州市海珠区,有犯罪前科。

  2001年底,汪照与区丽儿(另案处理)相识。汪照明知其弟区伟能(另案处理)从事毒品犯罪并企图将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入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帮助二区以520万元港币(其中大部分为区伟能毒品犯罪所得),购得广州百叶林木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协助区伟能运送毒资作为转让款。此后,二区将该公司更名为广州市腾盛木业有限公司,区丽儿任公司法人代表,汪挂名出任该公司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工资,还收受了二区送给的ML320奔驰越野汽车一辆。该公司成立后,二区以经营木业为名,采取亏损账目的手段,将所获毒品犯罪所得转为合法收益。

  2003年3月,广州市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海南李奎德地下钱庄案

  2004年3月,公安部经侦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部署查处李奎德地下钱庄案件。

  经查,1993年,李奎德在海南省三亚市设立三亚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8年以来,李奎德以上述公司做掩护,设立地下钱庄并雇佣他人非法经营台币、港币、美元与人民币兑换业务。李在海南、上海、广东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省等地联系客户,由客户将需要兑换的人民币汇入其指定的国内银行账户,然后指令境外银行将相应的等值外币汇到客户指定的账户,其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达5.2亿元人民币。

  2004年9月6日,海南公安机关与广东、上海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先后在海口、三亚、广东深圳、中山和上海市抓获李奎德等1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现金新台币544.8万元、人民币180余万元、银行信用卡60张,冻结银行资金账户65个,内含资金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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