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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他人赌博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4: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公安部下发最新通知,五类涉赌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记者昨天获悉,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五类涉赌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通知》明确指出,对五类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是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

  三是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是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是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国家工作人员涉赌从重处罚

  《通知》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其他可以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赌注、筹码和赢款均属赌资

  关于赌博活动中赌资范围的认定问题,《通知》指出,在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

  没收赌资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通知》要求,对查获的赌资、赌博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全部上缴国库,并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手续。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赌博人员使用的交通、通讯工具未作为赌注的,不得没收。

  据法制日报翟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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