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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组长“卖”了停车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5:3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小容)昨(16)日,北站东二路19号大院旁边的一个建筑工地入口处,挂着一幅写着“还我停车棚”等字样的横幅,19号院居民说,该院居民小组长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该院的停车棚地皮卖给了一旁正在修建的市场。

  据居民代表高原介绍,今年5月27日,在大院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院内的自行车棚被拆除,居民小组长陈先玉和朱春蓉说那是拆迁违章建筑,但没有任何赔偿。在居民的强烈
抗议下,朱、陈两人才说有14万元赔偿金,并于5月30日在院内贴出公告告知居民。

  “她们两个有啥子权力可以私自去处理大院共有的财产?”朱、陈的做法激起了全院居民的公愤,6月12日,居民撤消了以前的5个代表,重新选举了高原和另外4人为居民代表。

  “他们说我们卖地?土地是国家的,哪个敢卖?完全是胡说八道!”陈先玉说,停车棚大概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当时没有办任何手续,属于侵占国家“红线”。现在成都嘉润置业公司把那块地皮买了修建大成市场消防通道,属于正当行为,大成方愿意拿出14万元补偿金,是看到该院的老人和下岗职工多,纯属一种慈善行为,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因为5个居民代表就只有她和朱春蓉识字,所以大成方就直接与她们联系。

  至于没有事先贴告示告知居民,陈先玉说,因为以前经常做好事被误解,所以现在都是在做成后才告诉居民。东二路社区居委会委员张玉华也证实了停车棚是违章建筑以及补偿是慈善行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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