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上任后首报个人财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7:37 扬子晚报 | |||||||||
广东讯 曾荫权首次以特区行政长官的身份,向行政会议秘书处申报个人利益。根据他提交的资料,他今年正式与家人购买了一个位于港岛中西区的单位,据悉该单位正是曾荫权的“祖屋”,该单位现时作为出租用途。同时,曾荫权与太太联名,在英国萨里共同拥有一个现作为个人用途的住宅单位。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