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原告获赔近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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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8: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7月16日讯本报2004年6月2日报道的《苍山京沪高速与206国道交会处发生车祸当场6人死亡12人受伤》一文有了下文。2005年4月,原告王文娥等26名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向苍山县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日前,苍山县法院审结完毕此重大交通事故案,26名原告获赔各种经济损失799981.84元。 2004年5月29日早上5时许,在苍山京沪高速公路出口与国道206线交会处,枣庄峄城通
事故发生后,经苍山县交警大队认定,半挂车司机徐文海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文启负次要责任,6名死者和12名伤者无责任。2005年4月,原告王文娥等26名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向苍山县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日前,苍山县法院审结此案,王文娥等26名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获赔各种经济损失总计799981.84元。 (潘瑞津王有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