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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摩托车行驶将设禁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9:16 黑龙江日报

  故意闯红灯、肆意穿越人行横道……一直以来,摩托车成为哈市街头的“疯狂老鼠”,让市民惊恐万分。近日,针对哈市的摩托车行驶现状,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闯红灯、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摩托车是否允许拉客、市民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是否要受到处罚、哪些摩托车可上路行驶……针对有关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刚,请他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解读人: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刚

  一年殒命54人

  记者从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2月20日的一年间,哈市涉及摩托车肇事案件达到147起,导致54人死亡,172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01万元。而在这些事故中,摩托车与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频率最高,共有34起,占23.13%%,共致10人死亡;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有25起,占17.01%%,共致8人死亡。

  问:多年来,哈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但在交通治理过程中,在很多市民的印象中好像从来没对摩托车进行过这样的专项治理,此次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答:交警部门作过一次统计,在摩托车肇事的高峰期平均每起涉及到摩托车的事故至少有1人以上重伤或者死亡,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和乘车人不死即伤,所以摩托车现在成为影响哈市交通安全的一个极大隐患,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势在必行,为此哈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问:看到上面的数字,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令人吃惊,目前针对这种状况哈市交警部门采取了怎样的整治行动?

  答: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确实令人痛心,究其根源,就是摩托车驾驶人在长期的驾驶过程中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往往是违法违规的情况多、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少。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我们在取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人是非常不配合的,许多驾驶人看到有交警执勤或取缔时,大部分采取逃逸的做法,甚至将执勤民警刮倒带伤。因此,对违法摩托车的取缔非常困难。但是,我们这次也下决心,对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对此,我们与市公安局巡防支队配合,采取警服、便服交替整治的办法,发现问题摩托车坚决取缔。

  问:到目前为止,本次行动整治的结果怎么样?

  答:目前,交警支队在两次大规模的清查活动中,共取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469件,滞留摩托车1124台,港田车68台,罚款12.23万元。可以说,整治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这只是刚刚开始,我们已经把对问题摩托车的整治工作列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问:哈市目前摩托车存在状况怎样?有多少有证照的驾驶人?

  答:据我们统计,以前经过哈尔滨市车管所核发摩托车牌照和车辆行驶证的摩托车有5.5万余台。但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哈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摩托车总数达到8万余台,其中外地牌照摩托车有5千台,也就是说,大概有近2万台摩托车是没有牌照的摩托车。

  据统计,哈市核发的各类摩托车型驾驶证约18万本,但是在两次大规模的清查中却发现在违法的摩托车中有60%%属于无证驾驶。

  从以上情况我们也能看出,严厉整治问题摩托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哈市交警部门调查显示,乘“摩的”的人群大致为这样几种:一是图省钱的人;二是图方便的人;三是急着

  上下班的人;四是接孩子上下学的人;五是路途较短的人。

  二环路内将对外籍摩托车“设障”

  问:目前在整治行动中,发现摩托车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答:违法摩托车主要有六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无论任何场合、任何路段都敢闯红灯;二是违反机动车分道行驶规定,经常闯入快车道;三是越双实线逆行;四是超员,两轮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位乘客,可有的时候两位乘客司机也让其乘坐;五是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六是无牌无证驾驶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半以上,这也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问:在街上有很多骑摩托车的人等在角落里拉客赚钱,是不是有正规牌照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呢?

  答:目前哈市路面上行驶的摩托车多半是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这些“摩的”在道路上肆意行驶,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交通秩序,同时乘客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受到极大的威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摩托车拉客捎脚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也就是说摩托车营运是一种非法行为,有正规的牌照也是不允许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拉客的。

  问:根据哈市交警部门的调查,虽然乘坐“摩的”危险,但乘坐的人还不少,那么对于乘坐“摩的”的人哈市交警部门有没有什么相关处罚办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中第二种行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30元罚款。也就是说,只有当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时,交警才能对其处罚,对于其他乘坐非法营运“摩的”的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问:对于摩托车的增长情况,全国许多城市都作出了限制规定,对此,哈市将出台什么规定来管理摩托车?

  答:目前,全国有58个大城市都作出了限制摩托车增长的规定,在摩托车管理上实行到期报废制度。

  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从严整治三轮汽车和港田车、摩托车等车辆交通违法的通告中,将出台限制摩托车行驶的规定:每日6时至21时,禁止外籍(含市辖县市)号牌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的道路上行驶。违者,沿途有禁行标志的,依法处100元罚款,无禁行标志的,责令驶离禁行区域。

  一位摩托车手,各种证件都非常齐全,但他拉的一位女乘客却没有戴安全头盔,当交警取缔时,他解释:“我不是拉客的‘摩的’,女的是我抚顺街的邻居。”可女乘客下车后就匆匆离去。交警部门表示,这是很多搞营运的摩托车手惯用的伎俩。

  “摩的”是取缔重点

  问:在执法当中“摩的”是治理难点,本次行动中交警部门是怎样进行整治的?

  答:根据调查,我们摸清许多摩托车骑手都利用晚上的时间非法营运拉客和从事其他活动,因此这个时段的带“病”摩托车也是上路的高峰期。所以我们每天从18时至21时进行夜查。行动第一天,我们共取缔交通违法行为698件,其中80%%是无牌照、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滞留“问题”摩托车312台。我们将根据登记的情况对这些违法者依法处罚。今后,我们将不定时地调整出勤时间,形成一种“不规则”的整治方式,使违法者和非法营运者摸不着交警的出勤规律。

  问:在进行取缔摩托车的行动中,有什么困难吗?

  答:取缔违法摩托车有一定的困难,违法者见到交警绝大多数不会配合交警的工作而是选择违法逃逸。摩托车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无证无牌驾驶、随意在车辆中穿行等行为严重地影响交通安全,甚至达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在两次大规模的整治中共有三名交警被急驰的摩托车刮伤。对此,交警部门要不断地加大对“问题”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坚决消除摩托车肇事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隐患。在整治中我们也发现,明明是为了驾驶人和乘车人生命安全的角度考虑,但是个别驾驶人和乘车人却对交警的执法说三道四,甚至个别乘车人“帮助”交通违法者妨碍交警执法。一些围观的群众有时也对交警的正常执法不理解。如果交警放纵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伤害的可能不止一个家庭或者一些家庭,问题摩托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将威胁全社会的交通安全。

  问:为有效遏制摩托车违法行为,除了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外,哈市还有什么配套治理摩托车的好办法?

  答:目前,哈市正在开展文明交通“三让”活动,其中一项就是“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一个城市的交通文明与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是分不开的,城市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程度更是分不开的。摩托车作为代步的交通工具,在城市交通中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但这些都是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大对问题摩托车整治的同时,也要积极地向人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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