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疫苗事件”确系群体性癔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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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9:26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声明,安徽省泗县疫苗事件中所用甲肝疫苗为合格品,卫生部日前将此事件确定为“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有关负责人强调,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最经济、有效和安全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地要从安徽省泗县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