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市立法保障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0:41 河北日报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刘常俭) 针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难,职工合法权益难得到保障等问题,石家庄市将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解决。今天,《石家庄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其信介绍,目前石家庄市已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经济组织42万户(其中企业约1.8万户),就业人员130多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80多
亿元,已成为支撑本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尚处在不够成熟的发展阶段,劳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作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群众组织的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会难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有的企业阻挠和变相阻挠职工组建工会,有的为职工参加工会设置障碍。有的虽然建立了工会,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制定一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条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保障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十分必要。

  据了解,该条例用比较多的篇幅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问题作出规定。一是规范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规定了企业职工组建工会的权利、工会组织原则、组织形式及组建工会的程序和时限约束。二是解决企业组建工会难的问题,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组建和参加工会。为解决有些企业对职工组建工会不予支持的问题,该法规明确规定,企业阻挠和限制职工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有权直接派员到企业筹建工会。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