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安局 发通知监管爆炸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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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眼下正处于高温、梅雨季节,也是民用爆炸物品容易发生事故的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近日,肥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向全县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所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防雷、防潮、防高温、防盗、防丢失等安全防范意识。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时间、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按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要切实加强爆破前后和起爆时的安全警戒,使用的民爆物品要如实登记必须坚持实行日领、日用、日清、日退制度。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还将于近期深入各涉爆企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本记)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