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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二次“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0:59 每日新报

  成品油批发和仓储征求意见截止

  国家石油储备要“藏油于民”,这可能是民营油企要求获得油源的一个更为策略的表态。

  距离商务部《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
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7月10日不足48小时的时候,河北工商业石油协会副会长齐放带头拟就的有关“藏油于民”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建议书提交政府决策部门,这是国内民营石油企业的第二次“上书”。

  此前,聚合国内近 200家民营石油商的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曾紧急上书要求修改有关准入门槛的规定。

  建议

  建议书于 7月 9日在哈尔滨举行的“石油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提交。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曹玉书等多位发改委和商务部官员到会。

  建议书认为,对于国内,“藏油于民”让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石油储备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收入,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对于国外,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外争取油源的行动也常受挫,民企的加入可以使收购油源的行为更灵活。

  “藏油于民”还有一个好处是有利于区域性石油安全。齐放认为,目前我国内部原油的综合储备天数为21.6天,仅依靠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进行储备能力有限,远不及美国的158天、日本的166天。油品紧张现象时有发生。想从外地调油运力有时又跟不上,民间储备可解本地的“燃眉之急”。

  上书次日,涉及成品油批发和仓储门槛的两个政策征求意见截止。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两个《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进入专家论证阶段,何时出台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方向

  民营企业要进行石油储备,就必须首先解决他们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问题。

  上述征求意见稿自 6月2日开始征求意见起,就成为业内焦点。其中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规定被认为是对内向民营企业设置的门槛,使得民营企业无法公平地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事实上,随着 2006年 12月 11日对外资开放成品油批发经营权的“大限”临近,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马占平指出,现在各种关于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的思路里,比较一致的就是在对外开放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之前,先对内开放。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经贸处处长付炳奇认为,具体到成品油市场的开放,市场主体应该多元化,成品油资源也要多元化。

  成品油资源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外资企业也好,民营企业也好,终端的零售企业并不可以独立地从第三方(除国有石油巨头)那里获得石油。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山东大约有150家成品油批发企业,其中中石油和中石化控股和参股的批发企业占95%左右,剩余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油源基本上也是来源于中石油和中石化。

  “改革的重点也必须放在油源上,油源解决了,下游的问题也就根本解决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邓郁松说。

  曹玉书也表示,要研究解决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原油的使用和社会批发企业油源的问题。要逐步放松对油源的控制,在石油进口环节真正实行竞争。

  《经济观察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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