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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原告接到法院通知下周托律师来北京改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1:00 每日新报

  《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稿记者昨天获悉, 7月 8日亲临北京起诉雀巢公司销售不合格婴幼儿奶粉的河南消费者孙国胜,在7月15日接到海淀法院发来的特快专递。法院的特快专递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孙先生,经审查他送交法院的起诉书不合格,要求孙先生一周内到法院修改起诉书。

  孙先生说,他拿到法院发来的特快专递后对法院立案更有信心。他说,7月8日他到法
院立案时,立案庭接受了他的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并让他到银行交纳了50元诉讼费。按照程序到银行交费后,他应该拿着银行收据再到法院换取立案收费的专用发票。但是在银行交完费后已经是周五下午,没来得及到法院去换票,等到周一上班他还要在北京耽误两天,所以他只到银行交了费还没到法院去换票。他已经委托律师朱明勇下周二到北京,修改起诉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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