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华光74亿骗贷案佛山工行原行长被判6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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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1:07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广州7月16日电 “南海华光74亿骗贷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原工商银行佛山分行行长林俊江15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林俊江1998年到2000年间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兼任佛山分行行长。在
受审时,林俊江对受贿5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对于“以借为名”索贿800万元的指控,法院认为,借款人是林俊江的弟弟,林俊江在此事中只是充当介绍人的角色,因此索贿800万元的罪名不成立。 鉴于林俊江在案发后主动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辩护律师要求轻判的要求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