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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东两省建立人才流动协作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6:33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7月17日电(郭奔胜、李晓军)继长三角人才实现一体化后,又一个区域性人才协作计划——苏鲁人才合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16日,江苏(苏北)、山东(鲁南)人才流动协作“10+2”首届联席会议,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两省及所属10个省辖市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正式签署了人才流动协作机制协议,发表加强人才流动协作的共同宣言。

  两省人才协作有其显著的区域经济发展特征。随着国际资本和产业的转移,江苏加大了对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和沿海产业带的建设,苏北和鲁南都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区域经济融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区域内人才流动进入一个新的加速期。

  据介绍,此次合作的10个城市分别是江苏的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和山东的枣庄、济宁、日照、临沂、菏泽5市。这10个城市地理位置相邻,人文习俗相近,共有资源丰富,历史渊源深厚,具备良好的跨区域合作条件。协作旨在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突破区域体制的束缚,变苏北、鲁南两地以往的分散联系为有组织的省际间沟通联系。

  两省达成的人才协作机制协议主要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筹协调,联合组织举办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打造苏北、鲁南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品牌;二是加强区域内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建立区域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三是构筑苏北、鲁南网上人才市场,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四是整体推动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接收引进工作,建立区域共享的毕业生实习、创业基地,促进区域内毕业生充分就业;五是共建区域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共享、业务互通、证书互认,大力开展异地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办、职称评审、人才派遣、诚信调查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六是加大区域内人才资源开发,通过联合举办区域性的人才培训、考察、论坛等活动,整体提升区域人才竞争优势。

  “‘10+2’人才流动协作联席会议”,作为定期工作机制,共同协商解决人才流动协作机制中的有关问题。(完)(责任编辑:余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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