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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继续敞口接纳毕业生 就业政策与去年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3:0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时下,正是众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之际,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获悉,鉴于去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已经全部放开,今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将不再作任何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石市今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人数明显高于往年,因此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应届毕业生们应特别注意,提前了解各项就业政策和程序。

  按照石市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两年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受学历、专业和生源的限制,都可以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档案可以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保管,户口、人事关系落在人事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除研究生、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外,差额以上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

  与市外用人单位签约的,持已签约的《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到省人事厅毕分办办理就业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签署协议,必要时可由公证机关公证,协议一旦签署不再做改派处理。

  此外,已开出《户口迁移证》,且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约的非市区生源毕业生,需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落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如果两年择业期内与本市市区内用人单位签约、并在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就业手续的,可将户口迁至市内。

  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毕业生,1997年以后毕业生档案去向及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可以查询石家庄人事信息网www.sjzpinfo.net。到省属、中直单位及外省市就业的,可直接与省人事厅毕分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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