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贵州榕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放养狗将被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8:0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为加强城区放养狗行为管理,近日,榕江县出台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放养狗将被政纪处分。

  据介绍,榕江县近日对各社区居民、各单位职工养狗的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养狗户到公安机关办理《领养证》,到兽防站注射疫苗和办理《免疫证》等登记手续。一旦发现有放养狗和流浪狗,由市政管理局进行猎杀,同时对放养人处以200元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不按规
定放养狗的,除猎杀所放养狗和罚款外,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纪处分。

  此外,执法人员在执行猎杀放养狗和流浪狗的公务中,出现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罚有关规定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罗应滔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