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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买卖注意三个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8:11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分别发布《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两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两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权证是境外证券市场中比较成熟的证券品种,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目前,有关权证的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和相关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暂行办法》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批,正式对外公布,推出权证产品的准备工作基本完
成。

  在回答关于权证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关系问题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证主要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功能,它是一种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目前推出权证产品,对股权分置来说只是提供了一种工具,供上市公司选择。从试点公司的方案看,只有极少数公司在其方案中使用了权证工具。

  在回答投资者买卖权证是否需要开设新的账户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证的买卖与股票相似,已有股票账户的投资者不用开设新的账户。

  在谈到买卖权证的风险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权证是一种带有杠杆效应的高风险金融证券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要注意的风险包括: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时效性风险和履约风险。

  《暂行办法》已经对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包括加强投资风险的警示;对上市交易的权证对应的标的股票的规模、流动性作严格限制,以减少权证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操纵的可能性;对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提出比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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