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组织讨论佘祥林等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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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8:5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斗斗 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围绕剖析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正逐渐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行之有效的新办法。近日,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例又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件和办案事故的剖析材料。 通知要求,各个省级检察院要把5个案件的剖析材料及时转发到所有的基层检察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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