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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里气味难闻 我告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0:28 东方今报

  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林宇峰 乔艳

  今报讯“一坐上那几辆64路公交车就想吐,气味太难闻了。”乘客訾某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改善车内环境。昨天上午,这场特殊的“气味”官司在金水区法院和解,公交公司一次性补偿訾某经济损失450元。

  令訾某高兴的是,截至6月30日前,因为这场官司,已“迫使”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花了近7000元维修了40辆公交车,“现在(气味)比以前好多了”。

  公交内异味熏得乘客呕吐

  今年3月8日,家住顺河路的訾某把郑州市公交总公司送上被告席。訾某说,部分64路公交车汽油泄漏现象严重,车厢内空气被严重污染,他乘车时经常头晕、呕吐。此外,被告提供给他的发票上也缺少发票专用印章。

  訾某说,公交车上难闻的气味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乘客及司机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郑州市的城市窗口形象,也与郑州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相悖”,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提供合法报销凭证31.5元,立即消除其客运服务中危及乘客身体健康的危险。

  花费7000元维修40辆公交

  法院正式受理这起“气味”官司后,公交公司方面开始重视。4月7日,一份《关于二公司40台京华柴油车的维修方案》获郑州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同意”。

  4月20日,被告向法院递交一份情况说明:关于訾某诉我公司特殊侵权一案……总公司领导已经同意维修。原告所提6台车辆亦在维修范围内。该批车辆共40台,6月底维修完毕并投入使用。

  根据维修方案,公交公司花费了近7000元对包括39路、64路在内的40辆公交车进行维修,维修包括:车身罩漆、车厢内饰修整、发动机舱密封降噪处理。

  原告:打官司是为更多乘客

  昨天上午,双方达成以下和解协议:鉴于原告(訾某)所诉的被告(公交公司)在其客运服务中存在的危及乘客身体健康的危险已不存在,被告对原告出于社会公益的角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认同,自愿一次性补偿原告经济损失450元。

  訾某告诉记者,这450元只是对自己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的补偿。他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其实我打的这场‘气味’官司含有公益诉讼性质,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让公交公司能更好地服务市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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