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涉赌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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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0:3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为有效打击赌博违法活动,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五类涉赌行为要受治安处罚《通知》明确指出,对五类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
国家工作人员涉赌从重处罚《通知》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赌博的;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其他可以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交通、通讯工具未作为赌注不得没收 对参与赌博人员使用的交通、通讯工具未作为赌注的,不得没收。在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的用于纠集、联络、运送参赌人员以及用于望风护赌的交通、通讯工具,应当依法没收。 少量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予处罚《通知》还对认定赌博的政策界限予以了明确,对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据《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