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价”何时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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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0:59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消息:近来,不少地方相继出台实施明码标价的规定,《江苏省明码标价实施办法》也于本月正式生效,禁止商家打着“出血价”、“跳楼价”、“甩卖价”的旗号误导消费者。然而,扬州一些商家却迟迟不肯收起“出血价”、“跳楼价”、“甩卖价”的幌子,招牌照打,吆喝依旧,不知何时是了。 无疑,生意难做、竞争激烈是如今商家的普遍感受。但如果商家以价格诚信为代价,
对“跳楼价”、“出血价”、“甩卖价”说“不”,并非反对商家向消费者“让利”,关键是这个“利”要“让”得明白。商品降价处理,得明明白白向消费者告知降价的真实原因,是商品瑕疵应该注明瑕疵,换季原因降价的物品就应该确实是因为换季,是商家促销就得注明促销并应该注明促销时间、范围。而且,降价应报知物价部门批准,而不是商家“出血价”、“跳楼价”满天飞。 事实上,商品销售不仅涉及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商品销售也包括商家与商家的关系,商家的“出血”、“跳楼”事实上也是逼着其他商家跟着“出血”、“跳楼”,最终形成恶性竞争。也就是说,不按常理出牌的倾销和价格欺诈不仅是对诚实经营者利益的损害,更给整个商业圈抹黑。 如何改善“商业生态”,和谐商家与消费者、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关系?关键还是要讲诚信,商家生财有道,这个道就是诚信。大家都自觉地以价格诚信的实际行动来和谐这些关系,以免让消费者与商家、商家与商家的关系总是处于不信任之中,以免让消费者总是感觉商业行为是“陷阱”、不论贵贱都上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