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山东建立人才流动协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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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2:22 扬子晚报 | |||||||||
7月15日16日,江苏、山东两省及所属苏北、鲁南10个省辖市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共聚山东日照,召开江苏(苏北)、山东(鲁南)人才流动协作“102”首届联席会议,正式签署两省建立人才流动协作机制协议,发表建立人才流动协作机制共同宣言。这是继我省与浙江、上海联合实施长三角人才一体化战略后,实现区域共同发展的又一次成功尝试。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介绍说,我省苏北的徐州、连云港、淮安、
根据协议,苏北、鲁南将统筹协调,联合组织举办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打造苏北、鲁南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品牌;加强区域内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建立区域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信息发布机制;构筑苏北、鲁南网上人才市场,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整体推动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接收引进工作,建立区域共享的毕业生实习、创业基地,促进区域内毕业生充分就业;共建区域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共享、业务互通、证书互认,大力开展异地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办、职称评审、人才派遣、诚信调查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加大区域内人才资源开发,通过联合举办区域性的人才培训、考察、论坛等活动,整体提升区域人才竞争优势。两省商定每年定期召开“‘102’人才流动协作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人才流动协作机制中的有关问题。(陈炳山吕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