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权益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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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3: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8日电7月15日,中国农业部举行信访督查员聘任仪式,首批6名督查员接过聘书,走马上任。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称,这标志着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正式启动。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为“信访督查督办制”的出台背景作了注解:近年来,有些地方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比较突出,农民来信来访反映强烈。处理好信访工作,特别是坚决纠正那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维护农民利益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此,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曾作过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显示,当前一些地方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表现有四个方面:土地权益受侵害,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直接损害农民利益;涉农负担名目繁多,农民反映依然强烈;农民工工资问题久拖未决。其中,土地权益被侵害是最为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是农民对侵害自身利益情况的大量反映,一方面却是农民反映的问题常常难以得到解决。如何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得到遏制,如何使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建议,建立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就典型案件,选派督查员去检查催办,以引起地方对办理信访件的重视。7月8日,农业部给各地农业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由“方案”来看,督查督办的内容和重点是,农民土地权益受侵害问题、惠及农民的补贴政策落实问题,制售、倒卖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问题,以及直属垦区发生侵犯农工利益的问题等。 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分4个步骤。由部办公厅选择确定需要进行的督查督办事项;成立督查督办工作组,由信访督查员任组长;开展督查督办,由部办公厅发函通知地方农业部门,明确告知督办事项并提出办结时间要求,待办结时限过后,督查组再前往督查;就督查事项,督查组要向有关部领导报告,并提出督查工作建议:一是确需要解决的问题,督促地方有关部门按照政策尽快解决;二是信访反映不实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向信访当事人作出解释;三是对信访事项重视不够、办理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建议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首批6名信访督查员,是从农业部已退休的司局级干部中选聘的。信访督查员们表示,“我们将充满感情地去做这项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民说话!” 目前,农业部有关部门正在就要督查督办的案件进行筛选,不久后,由信访督查员带队的督查组就将踏上“征程”。(常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