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建立招商引资责任赔偿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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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4:17 扬子晚报 | |||||||||
“从现在开始,由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给投资方、引资方或者合作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的行政机关给予行政赔偿或者民事赔偿,人为因素导致招商引资项目流失的,相关过错责任人必须给予经济赔偿。”这是姜堰市新近出台的《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赔偿办法》中一项重要举措。 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力,没有落实好跟踪服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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