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盐使用新标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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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盐业总公司获悉,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广东省食盐的包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国统一规范的新标签,此举将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和食盐生产加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我省将于今年10月1日实行的食盐新标签,普通食盐内容必须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碘含量、净含量、制造者或分装者名称及地址、经销单位及地址、生产或分装日
(侯颖/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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