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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盐使用新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盐业总公司获悉,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广东省食盐的包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国统一规范的新标签,此举将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和食盐生产加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我省将于今年10月1日实行的食盐新标签,普通食盐内容必须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碘含量、净含量、制造者或分装者名称及地址、经销单位及地址、生产或分装日
期、产品等级、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多品种盐还要标注所添加元素的功能名称,非碘食用盐则要标明适宜人群范围和食用方法。(黄海云 冯启明)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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