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宣传工作要为农村税费改革等提供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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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5: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张宗堂)司法部有关负责人18日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农村法制宣传工作要关注农村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等提供最实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
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表示,要继续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提高农村基层法制化管理水平。要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 座谈会上,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向北京市农村基层代表赠送了农村普法教育光盘。(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