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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登记公示侵犯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卉)7月以来,全市许多小区陆续在公告栏内贴出了养犬登记公示。“你们来看看我们小区的养犬登记公示吧,业主的姓名和住址印得清清楚楚,总不能泄漏我这么多隐私吧!”家住朝阳区珠江绿洲的刘先生打电话表示,公示行为让他感到了威胁。

  反对者公示侵犯犬主隐私

  刘先生分析说:“如果坏人掌握了业主的姓名和房门号,趁着白天老人或者孩子在家骗开房门,会有什么后果?”刘先生认为,公布养犬行为可以把门牌号码公布一下即可,实在没有必要将业主姓名公之于众。

  记者在小区内找到几位正在遛狗的女业主,她们也纷纷表示不解:“偷着养狗的可以公布,交了管理费、办了狗证的为什么也要公布?”

  支持者事关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什么不能公布他们养了几条狗,我看贴出来的公告栏中,登记在册的狗不到10条,但小区里每天一早一晚出来遛的狗少说也有100条。就应该贴出来让大家看看,让那些没登记的人感受到压力。”住在同一小区的张先生没有养狗,一直对少数犬主不够自觉的行为颇有微词。

  家住方庄的王先生颇有同感:“有的宠物犬不拴狗链儿就乘坐电梯,有的宠物犬随地便溺主人却不打扫,难道不养犬的居民连知情权和监督权都不能有吗?公示行为给了大多数居民行使自己权利的途径。”

  专家方法可以更人性化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业主的姓名和住址都是极其重要的个人隐私,是比“养犬行为”这一信息重要得多的个人资料,即使在小区范围内予以披露也不太妥当,会给被公布的业主带来安全上的隐患,比如可能被人用来寄广告、引人来敲门推销等外界骚扰。养犬不过是人的一种业余爱好,对此进行管理可以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手段。

  管理者公示有法可依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科科长黄志民。据介绍,“养犬公示制”是把辖区内合法养犬户的有关信息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在社区宣传栏内公布,从而使合法养犬户得到褒扬和安慰,将非法养犬户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如果小区居民发现有无证养犬等违法现象,可按照公示牌上的举报电话向警方举报。“养犬本身是个人行为,但在小区内活动就对其他业主产生了影响,同时公示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是有明文规定的,是有法可依的。”

  黄科长表示,这种公开只是在小区范围内,是在特定环境内公开的,安全隐患不应被夸大。作为一种社会调节方式,公示不可避免地可能会有一些副作用,但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公示实际上更好地理顺了养犬秩序。

  记者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5条第3款看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但规定中对于“公开”的方式及内容确实没有具体的细则。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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