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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当上护林员一晚连放六把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没有当成护林防火员,44岁的辛良全为了泄私愤,竟然一晚连放了6把火。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了这起危及公共安全的放火案件,被告人辛良全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辛良全1985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12月,辛良全所在村用抓阄的方式选出50名护林防火员,辛良全几次抓阄都没有抓到。辛良全认为是他人作鬼,成心不让自
己当护林员,所以就起意报复。2005年2月25日22时30分许,辛良全酒后用自身携带的火柴到村北的养殖小区西侧玉米秸垛、北山西面山脚及水罐东面、西面山坡等6处放火,幸好被村民发现后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经济损失。

  在法庭上,被告人辛良全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请求法官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良全故意放火烧毁集体及他人财产,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辛良全当庭表示不提出上诉。王萍 王宁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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