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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讨要居住权母女当庭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周明杰通讯员李永胜)本报曾经报道女儿为讨居住权,把亲生母亲告上法庭,昨天在法官的调解下,母女俩当庭和解。

  女儿刘某称,父母离婚后,母亲与她的关系十分紧张,不但不给我吃饭,连锅、碗等日常生活用品都不给我留下,我自己连饭都无法做。为了让刘某有地方住,刘某父亲很少回家,每天都睡在单位宿舍。现刘某已20岁,还没有找到工作。

  母亲茹某辩称,她把失业金1万多元都给了女儿读书。离婚后,前夫很少回家,女儿完全可以住在小间。现在,她和女儿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孩子和前夫在阻止她再婚,用尽各种手段给她施加压力。陈述中,母女二人均声泪俱下,相互诉说自己的委屈,女儿还从书包中拿出纸巾递给母亲擦拭眼泪。经法官调解,母女俩最终摒弃前嫌,化解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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