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将加大对使用非法开采砂石行为处罚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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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7:49 首都之窗 | |||||||||
工程如果使用非法开采不合格砂石材料的,建设单位可能要面临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近日,市建委发出通知,对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市建委在通知中要求,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砂石材料要实行备案管理,只有经过备案企业的砂石才能进入北京市场。在砂石供应过程中,本市将实行三联单制度,即:砂石生产企业填写同一格式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三联单,由生产、运输和使用单位签字盖章,各留存
对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的行为,市、区两级建委将加大处罚力度。市建委发出的通知中明确了处罚标准: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非法开采不合格砂石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混凝土搅拌站、构件厂这些直接的使用者,如果采购非法开采不合格砂石,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监理单位如果纵容这种行为,罚得更狠:将非法开采不合格砂石按照合格签字,将被最低罚50万元,最高至100万元。(董少东)(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