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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叫停灾后重建四种非正常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22:30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7月18日电(蒋桂斌 王立芳)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在18日举行的广西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现场会上说,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要谨防在少数地方和少数干部身上出现的四种“非正常”现象的苗头。他警告说,如果发现灾区发生营私舞弊等非正常现象,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6月,广西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据初步统计,共造成69个县771.6万
人受灾,倒塌房屋17.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70.7亿元。灾后,孙瑜一直在灾区视察和暗访,他发现少数地方出现了一些怪现象的苗头,必须马上纠正:

  “非正常”一是极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向上级虚报多报困难户、特困户及倒房户的户数,多要补助扶持资金;“非正常”二是少数灾民对政府和干部完全“等靠要”,孙瑜发现,少数倒房灾民重建房屋不积极自力更生、自筹资金,而是一味向政府伸手要钱,向基层干部过分地要求帮助,甚至连清理自家水毁房屋的木头自己也不动手,却要乡村干部“代劳”;“非正常”三是补助资金到户有失公平、公开、公正,少数贫困户灾民告诉孙瑜,一些基层干部确定谁是贫困户、特困户时不上墙公示。“非正常”四是少数干部不主动组织灾民生产自救,一个村的农民向孙瑜反映,村上的水渠被水毁了,因为没有干部组织修,村里的晚造缺水没法种。

  针对以上现象,广西规定,灾区各市、县要对自治区扶持资金配套,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扶持数额,以此来约束少数市县夸大灾情。此外,水毁民房恢复重建是广西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广西要求各市、县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保证灾民年前能住进新房。为此,广西确定了倒房户建房以自建为主、政府救助的原则,将免收重建住房所有收费项目,政府动员各种力量从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扶持灾民,并通过贴息等办法,帮助倒房户向银行贷款建房。此外,还实行从市、县到乡镇干部层层“承包”水毁民房的重建工作,保证每一户无家可归的倒房户有两名以上干部进村驻户帮扶,不完成重建任务不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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