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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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1:34 东方早报 | |||||||||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7月开始实施的失业保险金新标准,3个档次9个标准均提高70元,为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目前,南京实施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与累计缴费时间和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上限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下限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用范围包括除国家机关公务员外的所有单位职工。去年7月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最高每人每月351元,最低268元。
作者:早报驻江苏记者 林佳佳 宁劳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