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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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1: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从即日起,合肥市明确严令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这是记者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明令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但药品批发企业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
(李孝林 明靓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