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要求全国检察官学习佘祥林案等5个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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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3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件和办案事故的剖析材料。 最高检实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围绕剖析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正逐渐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行之有效的新办法。
此前,湖北、云南、海南、山东、陕西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佘祥林等5个案件进行了剖析,认真查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