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县委书记雇凶杀情人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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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38 新京报 | |||||||||
当庭未表示上诉;保山中院还判其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 据新华社电记者18日从云南省保山市委宣传部证实:因杀害情人而被捕入狱的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17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云南保山市委宣传部介绍,杨国瞿与一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6月14日晚双方发生争
7月17日下午,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杨国瞿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并被判罚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杨国瞿当庭未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