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有七大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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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53 东方早报 | |||||||||
昨天起至本月29日,建设部组成的4个检查组将分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深圳、长春、南京、武汉、广州等10个城市,对其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防灾与抗震处处长贾抒谈到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督查时表示,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现象非常突出。
我国有2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在建线路总长度超过390公里,有1500公里线路正在规划建设中,同时有1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处于运营或试运营中。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发展历史较短,经验不足的现实,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留下了7个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方未能达到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 2、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3、作为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技术保障,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 4、城市轨道交通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却没有形成一种全民的安全意识; 5、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但有些预案还不够细化,也缺乏演练; 6、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开展和推广; 7、同时,各地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投入还不够。 此次监管重点为: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部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和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检查。 针对地铁安全,建设部已编制完成《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制定《地铁安全评价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督查要点》。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吴玉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