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没收票据随手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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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4:29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孟志荣)银行有权没收假币,然而,昨日下午,市民张先生一张100元的人民币被没收后,银行给开具的凭证却是直接手写的交持币人收存的第二联。尽管最终银行方面承认自己工作有失误,但张先生仍很忧虑:银行没收假币时,应该有什么程序? 昨日下午,张先生到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千峰所交电费,将钱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时,
张先生仔细观看这张假币收缴凭证:该凭证是交持币人持存的第二联,经办、复合等处都盖着章,一般的凭证不都是一式几联用复写纸填写吗?这张凭证没有填写第一联,只是直接填写了第二联。问了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等一下再填写第一联也行。 张先生联系了省工行,确实了该银行的做法不是很合适,今日下午,千峰所工作人员也打来电话,对自己不完善的做法表示道歉。 经了解,银行没收假币时,应该给持币人开具假币收缴凭证,第一联银行留存,第二联客户留存。另外,银行方应该当着客户的面,在假币上盖章作废,然后统一上缴中国人民银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鑫) | |||||||||